高新区法院探索“预重整+重整”模式,高效助企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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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6 02:56

Enterprise

“预重整+重整”

助力企业“绝处逢生”

zhuliqiyechenggong

“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对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了,对于未来的发展也很有信心,没想到停产了三年多,公司还能再次运转起来,太不容易了,真心感谢法院!”

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感慨万分,言语间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回想半年前,他还在为如何偿还债务、盘活公司而日日焦灼忧虑,如今,却已能与公司一起重回赛道,共向未来奔赴。高新区法院积极探索“预重整+重整”模式,不到四个月时间,便助力企业“绝处逢生”。

01

企业深陷债务危机

四川某管业有限公司、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09年和2012年,在相关行业领域均处于领先水平。但两家公司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且成立之初未能健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资金、账务管理一直较为混乱。后因经营不善,并受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导致两家公司资金链断裂,债务高达5600余万元,又因缺乏清偿能力,被迫停产长达三年之久。此期间,诉讼、执行案件不断,两家公司资金被全面冻结,成为名副其实的“僵尸企业”。2023年,两家公司同时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实质合并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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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探索“预重整+重整”模式

这是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的第一个考虑。经实地走访摸底并认真分析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及目前运营状况,法院认为,公司尚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如何为其注入“新活力”,盘活“沉睡”资产,避免走入破产清算“绝境”,在合法前提条件下,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利益最大化,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结合公司自身意愿及现实情况,通过预重整程序完成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化解债务危机,无疑是助其快速脱困的最佳方案。

预重整一方面可以像破产程序一样,指定管理人对负债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以及负债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另一方面,可以在破产重整前,通过市场化方式,寻找意向投资人,经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充分磋商,自行提前沟通重整方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对立冲突,大大提高重整成功率。同时,经过预重整程序的谈判磋商,还能让隐藏风险点提前暴露,减少直接进入破产程序造成的不利影响,有效钝化社会矛盾。为最大化挖掘企业重整价值,高新区法院决定尝试启动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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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高新区法院依法对两家公司的合并重整申请进行了审查,并召开了听证会,决定对四川某管业有限公司、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并预重整,公司按程序选择绵阳市某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虽未进入正式法定破产程序,但仍关乎企业“生死存亡”。两家公司合并预重整期间,高新区法院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不断加强与债权人、投资人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管理人重点以围绕组织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沟通协商和谈判为切入点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高质量完成了债务人财产调查、债权审查、投资人招募、预重整方案制定等相关事项,最终形成预重整方案,并及时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合并预重整过程

2024. 1.29

01

正式受理

2024. 5.27

02

依法裁定准许重整计划,依法终止重整程序

短短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高新区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主动作为,高效能动履职,助力企业破局“涅槃”,迎来重生“曙光”。

目前,重整投资人已全面入驻公司,前期投入资金2500万元,生产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也已正式启动。同时,高新区法院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土地、规划等问题与各职能部门进行实质对接,切实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将面对的困难,成功让停产三年多的“僵尸企业”生机焕发、“起死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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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 | 综合审判庭

审校 | 刘亚东

签发 | 陈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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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预”合企业“创伤”,重“燃”企业“曙光” | 高新区法院探索“预重整+重整”模式,高效助企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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