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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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5 18:07

【导语】:6月11日,上海财政局发布《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一)》,报名时间及条件等信息解答如下。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一)

  Q1

  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上海考区第一阶段报名自2024年6月17日10:00开始,至6月21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自2024年6月28日10:00开始,至7月2日12:00结束。

  考试报名及缴费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7月2日12:00截止报名,7月2日18:00截止缴费。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先查看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然后再按要求操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及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为及时获取相关考试信息,建议报考人员关注“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

  Q2

  考试属地化管理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在本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计算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而且还必须同时符合其他报名条件。其中,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数和时间,以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Q3

  什么是报考资格的“数据比对审验”?在报名系统预注册提交报名基本信息后,何时可以查询审验结果?

  答: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审验方式继续实行在线数据比对,即报考人员预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本市会计人员信息库和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社保信息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继续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则不接受报考并反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因。因会计人员信息登记错误或不完整而审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补充登记信息或进行信息变更,然后方可在上海考区报名期间再次进行预注册(补充登记或信息变更方法详见问题6)。

  报考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预注册并成功提交报名基本信息后,一般会在5分钟后查询到审验结果。查询审验结果时,仍需选择“注册”通道,填写预注册信息。由于数据比对及审验结果反馈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若在即将截止报名时(7月2日12:00)报名,请预留提交预注册信息和查看审验结果的时间。

  Q4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部科目通过后,领证时还需要进行资格审验吗?

  答:2024年度报考且考前报考资格通过审验并取得中级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的人员,领证时原则上无需再次进行资格审验。

  Q5

  报考人员因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以及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报考人员应如实选择报名条件并填写报名信息。对于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会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s://www.rsj.sh.gov.cn/ksyzc/index801.jsp)公示。

  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和判定。对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Q6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什么先要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何时登记?如何登记?

  答:进行报考资格在线数据比对审验时,本市会计人员信息库是最主要的数据来源和依据。未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人员,无法审验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因而无法完成报名。会计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信息变更,应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在线操作。相关要求详见“上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s://czj.sh.gov.cn)“专题-会计之窗-个人办事-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信息登记”页面。

  如果报考人员已在外省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但目前在本市工作,应办理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将会计人员信息转入本市后方可报考。会计人员应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登录或注册后,通过“调入上海”模块提出调入申请。审核通过的,会计人员信息调入本市。具体调转事宜详见“上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s://czj.sh.gov.cn)“首页-热点业务-办理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相关问题的通知”页面。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二)

  Q7

  2023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2024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上述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将会计人员信息调入本市,经数据比对审验符合本市2024年度报考资格的,方可在上海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人员2024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Q8

  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其与双学位有何不同?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年限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双学位”有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等学位授予等形式,一般是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仍为大学本科。因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Q9

  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今年的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最晚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毕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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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全日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故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符合相应级别年限要求的,不能报考今年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时学历为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前已从事会计工作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但其以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在校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Q10

  会计硕士学位或会计博士学位如何申请免考《财务管理》?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的规定,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考《财务管理》科目。相关报考要求和程序如下:

  (1)免考条件: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或会计博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会计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取得会计学专业学术学位或取得境外会计专业学位的报考人员不符合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条件。

  (2)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需本人手写签名);《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现场报名考生信息表》(需本人手写签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境内会计专业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

  (3)申请流程:具有会计专业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6月17日10:00至6月21日24:00提交报名资格在线数据比对审验。查询审验结果时,应根据提示选择是否申请免考《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考《财务管理》科目的,应根据提示将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email发送至市考办专用邮箱(kjc1@czj.shanghai.gov.cn),邮件标题为“申请免考《财务管理》+姓名+手机号”。经审核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6月28日10:00至7月2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完善信息并在7月2日18:00前完成缴费。经审核不符合免考条件的,应在6月28日10:00至7月2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重新根据提示选择不申请免考《财务管理》科目后,完善信息并在7月2日18:00前完成缴费。

  Q11

  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时是否考虑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的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自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需每年完成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因此,在报名审验时,系统会与本市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继续教育记录进行比对,参加继续教育的次数可以比会计工作年限少1年度。

  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的最低要求(其中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要求和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及次数要求需同时满足),供报考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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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无会计工作年限和继续教育年限要求。

  Q12

  本市财政部门是否认可其他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

  答: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报考人员在其他省市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中的“调入上海”模块办理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入,或通过“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进行补充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中级会计】获取2024年度上海中级会计报名时间、入口、条件,查看考试时间及科目,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入口、证书领取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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