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上交利润的账务应该如何处理?这是最近几天有一些同学向小编咨询的问题,为此小编整理了以下的有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对这个问题有所疑问的同学们。
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划分,主要依据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这种划分直接影响到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责任人的确定。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好没有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总公司的账务处理
收到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缴的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投资收益)
二、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上交管理费时
借:管理费用--上级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
上缴利润
提取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上交总公司利润
上缴时
借:应付利润--上交总公司利润
贷:银行存款
两类公司不同的是在所得税汇算的时候,向子公司分配的利润是税后的利润,分公司分配的利润按内部往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