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两种,分别有什么区别?该怎么选?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26 13:27

很多人一看到个人所得税申报,有两种方式就有点懵。这两种方式是指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年度自行申报,它们有什么区别吗?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主要是指一些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作者,可以有扣缴义务人,也就是用人单位,进行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正常来讲,都是统一用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起征点进行计税。它不会掌握我们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个人信息,这也是从个人信息保密的角度出发的。

如果我们选择了由扣缴义务人申报,那么扣缴义务人就可以得知我们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了。

而且它在申报时,需要事先下载个人提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比如子女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房租或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这样就能够得出准确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能够准确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有什么好处呢?到了第二年,我们就不用去税务部门办汇总清缴了。如果不选择,也仅仅是针对有较高起征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

比如,一个人的工资是1万元,如果个人所得税不是有扣缴义务人申报,那么起征点是5000元。这样我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1到7月份,我们是按照3%税率享受35000元的应税额度。到了8月份,应税额度变成了4万元,增加应税额度5000元。增加了5000元中,1000元按照3%税率扣税,4000元按照10%税率扣税。9到10月份,每个月的应税额度都会变成10%扣税。


如果我们有赡养老人支出,是独生子女扣除2000元的话。这样实际上我们每个月累积的应税额度只有3000元,一直到12月份,我们都是用3%的税率。


像第一种方式,我们由于多交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应当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去税务部门办理汇总清缴,也就是退税。麻不麻烦呢?到时候肯定麻烦。如果通过用人单位申报了,也就是扣缴义务人,我们就省事了。

那么说第二种方式就没有必要性了吗?也是有的。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我们综合所得主要指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合一的综合收入。

劳务费收入所得现在仍然是800元以内免税,800元以上20%税率。4000元以上扣除20%的减除费用后,按照20%税率计税。2万元到5万元的部分,30%税率;五万元以上,40%税率。

很明显,预扣预缴的税率非常高。对于月收入不过万元的自媒体来说,很明显是需要退税的。

另外,还有作家等一些收入群体。

所以,这两项选择的主要标准就是我们有没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了。如果没有让单位代扣代缴就方便多了。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