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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5 11:10

问: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

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

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23年第1号),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

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

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

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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