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的六个步骤为登报、注销社会保险、注销税务业务、到工商局注销公司备案、到银行注销公司的银行账户、注销公司印章。登报需要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认可的报纸进行刊登,公告一般持续四十五天,社会保险需要将欠缴的金额补齐后才能注销。
一、公司注销流程六个步骤(一)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注: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最好先不填,等正式办理时的“最后关头”再填,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另外,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
(五)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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