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印有爆款动漫形象产品?小心!你可能侵权了→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02:16

名牌商标“真假难辨”?

使用一张图片也会侵权?

相似包装的奶茶

却有千差万别的口味。

相信这些经历你可能并不陌生……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我们结合肇庆的实际案例,

聊聊生活中,我们能接触到的

知识产权知识~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基层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加强专业化审判。2019年,全市法院共审理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36宗,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宗。

案例一:

你使用的图片可能侵权!

提问

在微博上不经意使用了一张图片,真的会侵权?

原告富某影像公司在其中文网站登载过两张图片,并标注了图片版权声明,图片显示的内容分别是“茶”和“女人”。

2019年上半年,原告富某影像公司发现被告肇庆某酒业公司未经其许可和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在某酒业公司实名认证的微博中使用了上述“茶”和“女人”的图片并用于商业经营,遂起诉至端州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图片,同时向原告支付图片赔偿金及维权费用共计1万元。

经法院审理:

肇庆某酒业公司使用的图片与富某影像公司主张权利的图片主体部分一致。法院审理认为,富某影像公司诉请保护的摄影作品已在互联网上公开。被告肇庆某酒业公司接触到该作品后未经著作权人或原告的许可,在其企业微博配图上使用了与涉案摄影作品主体部分一致的图片,并用作商业用途,侵犯了所有人涉案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肇庆某酒业公司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图片,并赔偿原告富某影像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法官说法:

在审理过程中,很多商店主张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也不知道自己销售的产品存在知识产权侵权。

这恰恰说明了现在还有很多群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深,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实际上,大家在网站上下载一张图片用于自己的商业行为,销售、运输侵权产品等的行为都有可能侵犯知识产权。

案例二:

假冒注册商标,有可能触犯刑法

小文和小萍在高要某镇经营一家无名店,在未经“GMT”“皇冠”“多玛”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地弹簧。两人分工合作,先后制作并销售假冒产品,获利8万元。

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标识有上述商标的地弹簧产品646台,价值154584元,同时缴获标识有上述注册商标的包装盒、防伪标签、物流标识以及说明书等物品。经查证,该646台地弹簧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假冒的产品依法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销毁。

提问

他们为什么会触发刑法呢?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三:

谨慎销售印有动漫形象的商品

原告某娱乐公司是一家动漫文化产业公司,《铠甲勇士》是其打造的一部儿童动漫作品,对于其中多种动漫图像,该公司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了作品登记,取得《作品登记证书》。“铠甲勇士”动漫图像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推广后,在相关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被告四会某购书中心是一家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零售出版物、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办公设备等。2019年,原告某娱乐公司发现被告四会某购书中心未经允许,擅自销售侵害其享有著作权的“铠甲勇士”动漫图像文具产品,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共计15000元。

经审查,原告的委托人在被告处购买了文具盒、本子、帖纸等文具,支付人民币26.5元,并取得购物小票一张。当庭比对,涉案文具上的动漫图像与原告主张保护的动漫图像“铠甲勇士”相近似。

经法院审理,原告某娱乐公司对上述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四会某购书中心未经原告许可,销售带有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铠甲勇士”动漫图像作品相近似的图案文具,侵犯了原告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类型、被告销售侵权行为的性质及情节、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情形,判决被告四会某购书中心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某娱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00元。

法官说法:

重点提醒工商个体户,除非可以提供进货时的正规发票,以及一些必要的能证明进货途径的证据,否则“我不知道我销售的产品存在侵权”“我不知道那是假冒产品”这些抗辩理由都不能成立。

提问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又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这张长图告诉你答案↓↓↓)

图源 新华网 人民网

互联网环境中

人人都是传播者

尊重著作权也是在保护自己!

我们要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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