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大陆”完整了!唐三转让著作权,意外导致自己商标流失!
2019-08-15 17:49
商标和版权为什么有时商标代理人会推荐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也建议你把你商标中的图形注册一下版权呢?
斗罗大陆
《斗罗大陆》,是唐家三少创作的穿越玄幻小说,讲述的是穿越到斗罗大陆的唐三如何一步步修炼为神,最终铲除斗罗大陆上邪恶力量的故事。
《斗罗大陆》也是唐三的成神之作,随后唐三也是积极再次撰写有关斗罗大陆的故事!
《斗罗大陆之绝世唐门》、《斗罗大陆之龙王传说》、《斗罗大陆之终极斗罗》
经过十多年的积累与沉淀,斗罗大陆如今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IP产业链。
从《斗罗大陆》的小说四部曲,到改编为漫画,动画,再到电视剧、游戏,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斗罗大陆》的魅力,也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唐家三少。
可正是因为《斗罗大陆》的名气和漫画、动画等一系列的授权,导致《斗罗大陆》的商标外泄了!
《斗罗大陆》商标
经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斗罗大陆”相关商标共计有73件,实在不少。
其中由唐家三少,也就是张威作为法人的北京、天津炫世唐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的,总共只有48件。
你说,申请商标没通过还好,毕竟对自己没有影响,可申请通过的商标则是让人难受了!
其中有一件商标注册成功了,而且那是相当地难搞!
因为注册人不同凡响!正是《斗罗大陆》同名漫画的出品方,以前签订了一一份《著作权转让协议》!
所以现在的关键在于,著作权和商标权可以相通吗?
商标拉锯战
首先,唐家三少向商标局提起无效宣告后,知识产权局在作出商标维持的决定!
随后,唐家三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撤销被诉裁定的判决,宣告商标无效。
然后,知识产权局与风炫动漫不服判决,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知识产权局认为
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张威以"唐家三少"为笔名创作的《斗罗大陆》小说已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结合中国作家协会证明及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据进一步印证了该小说作品的知名度。
争议商标与在先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斗罗大陆"完全相同,被申请人将"斗罗大陆"作为商标使用在第16类"连环漫画书;书籍"等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上述商品经过《斗罗大陆》小说作者的许可或者与该作者存在特定联系。
虽然风炫动漫与张威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签署了《著作权转让协议》,但著作财产权的移转,不是著作权受让人将作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当然理由。
被申请人将"斗罗大陆"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相关商品上,即使上述商品包含了"连环漫画书",也仍然属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情形。
据此,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规定。
因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知识产权
虽同为知识产权,但也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就像是版权和商标权,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你的图形版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你的商标失效了,至少可以阻碍下其他人去申请这枚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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