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知识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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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0 04:54

提起瑞士,你会想到什么?是一年四季宁静醉人的风景?是世界领先的钟表制造技术?还是香浓醇厚的巧克力?就让我们走进有着欧洲花园之称的国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瑞士的知识产权制度吧。

专利

瑞士专利受《瑞士联邦发明专利法》的约束,该法案于1954年6月25日生效至今,并在2012年进行了修订。与我国不同,瑞士只有发明这一种专利类型,没有实用新型的概念,且外观设计由单独的法律进行保护。

位于伯尔尼的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IGE)负责管理本国专利的管理。此外,基于1978年签订的《双边专利保护法案》,IGE还负责处于瑞士与奥地利两国之间的“袖珍国家”列支敦士登的发明专利管理工作(列支敦士登拥有自己的商标及外观设计法律)。由此,瑞士与列支敦士登之间的统一专利只能在该专利的整个保护区域进行授权、转让、撤销或者无效。同样,欧洲专利必须同时在列支敦士登和瑞士进行授权。


在瑞士,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

1.新颖性

即不属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的世界范围内的现有技术,且不存在抵触申请。

申请日前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由于第三人恶意泄露,亦或是在符合《国际展览公约》的官方或经官方认证的国际展览上展出的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

2.创造性

如果一项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进步,该发明即具有创造性。

3.实用性

一项发明如果能够适于工业生产,即被视为具有实用性。

4.有意义

明显无意义的发明将被IGE驳回。


此外,在瑞士专利的授权过程中,IGE不必对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开展实质审查,因此专利较为容易获得授权。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起计算,从第4年起每年需缴纳年费才能续展保护。

外观设计

在瑞士,外观设计并不在专利的范畴内,而是由IGE负责授予和管理的一类单独的知识产权,受到《联邦外观设计保护法》的保护及约束。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或产品的组成部分,其表现形式既可以是平面的,也可以是立体的,包括线条、轮廓、颜色、外表面、材质等等。

瑞士的外观设计有两个显著特点:

1.在先使用权

如果有第三人在申请日前、优先权日前或在推迟公开期间善意使用申请注册的外观设计,则外观设计权人不能禁止该第三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已注册外观设计。

2.平行使用权

外观设计权人无权针对在续展保护费用付款截止日至后续处理申请日之间,善意商业使用外观设计或者已为此做了特别准备的第三方援引已注册的外观设计。平行使用权人应向外观设计权人支付自外观设计权续展生效后的适当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先使用权和平行使用权都仅可连同企业一并转让,不得单独转让。

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5年(自申请日起算)。期限届满前12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届满后6个月)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不超过5年。保护期最长不超过25年。

商标

瑞士属于大陆法系,设有《联邦商标和原产地标记保护法》,对商标的保护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包括单词、字母组合、数字组合、图形、三维形状、标语以及由声音序列组成的声学标记等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如果商标在注册前已被使用,那么当他人就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该商标的在先使用人有权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不能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转让在先使用权。

瑞士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届满前12个月、最迟不超过届满后6个月可以无限续展,每次10年。

版权

在瑞士,版权保护在艺术作品被创作时自动产生,并受到瑞士版权法的保护。保护的作品种类与我国大致相同,包括文学、音乐、绘画、雕塑、舞蹈、摄影、图纸、建筑、计算机程序及实用艺术作品等,想法、概念或说明则不受版权保护。

版权保护期限如下:

普通作品为作者死后70年,合作作品为最后一位合作作者死后70年;

电脑程序为作者死后50年,合作作品为最后一位合作作者死后50年;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为作品首次发表后70年。

版权的相关权利:

表演者权:保护期限为50年,自首次表演发生时起计算。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保护期限为50年,自录音录像制品发行时起计算;如未发行,自制作完成时起计算。

广播组织权:保护期限为50年,自首次播放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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