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监测服务 JSZC-320500-SZHR-C2024-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HR-C2024-0034
项目名称:知识产权保护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采购包4:50.000000万元;采购包5: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1:50万元;标段2:50万元;标段3:50万元;标段4:50万元;标段5:5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0]30号),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有关规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监测服务项目。
知识产权保护监测,是指通过人工智能搜索、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企业知识产权疑似被第三人侵权、假冒、抢注的行为进行监测、比对和分析,并定期形成报告,帮助企业及时发现侵权线索,高效评估侵权风险,有效追踪侵权行为,降低发现侵权线索的成本,提高识别侵权行为的及时性;为政府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分析。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5个标段。响应单位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按标段号自然顺序开标,本次采购每个响应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
已在前期标段评标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在其余标段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小写:2500000.00元)
其中:
标段1:不超过300个监测对象(普通商标类1)
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00,000.00元
标段2:不超过300个监测对象(普通商标类2)
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00,000.00元
标段3:不超过300个监测对象(普通商标类3)
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00,000.00元
标段4:不超过300个监测对象(普通商标类4)
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00,000.00元
标段5:不超过500个监测对象(字号及国际注册商标)
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 2020〕 10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 2020〕 10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时间:2024-11-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截至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3、售价:免费。
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技术支持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32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 、13675197356、 13675197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8964、182610032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点30分整(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大厅”
3、磋商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5、各投标单位的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将做无效投标情形处理。
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7、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3、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2-69821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广场B座1905室
联系人:丁菊妹、夏莉琴、卢翊炆、张爱敏
联系电话:0512-65125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菊妹、夏莉琴、卢翊炆、张爱敏
电话:0512-6512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