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立通办通取方案印发通知.pdf
哈尔滨市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外资企业营业执照通办、通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黑龙江省开办企业工作专班动态调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任务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市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外资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跨区办理、就近办理、就近领取营业执照的需求,推进开办企业指标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的实现我省“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行列”和“打造六个龙江”的目标要求,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锚定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改革创新、跳起摸高、争先晋位,以开办企业指标提升助推哈、牡、黑三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哈尔滨市省会城市龙头作用与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区位优势,全面优化企业开办流程,通过各市(区)四地协同合作,在2023年8月前实现哈尔滨市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线下通办、通取。在哈尔滨市市本级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外资企业登记窗口均可互相受理外资企业开办申请。对于同时申请政府赠送印章、税务Ukey的,实行免费邮寄送达;对于只申请营业执照的,实行四地线下通取。
三、具体措施
(一)营业执照通办
7月1日起,外资企业设立由辖区各自受理改为四地通办。哈尔滨市市本级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外资企业登记窗口均可互相受理外资企业开办申请并录入系统,由新设立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辖区登记机关负责审批。单独申请营业执照的,可跨区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企业开办大礼包的,由新设立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辖区窗口通过免费邮寄方式送达。
(二)营业执照通取
四个企业登记合作机关在业务系统中分别设立“企业执照全城通取专用账号”并统一密码,安排专人负责使用,该账号仅支持一个企业一次性营业执照打印权限(无须密钥)。各登记机关互相交换已盖章的空白营业执照,发照机关通过登录审批机关的“企业执照通办通取专用账号”打印营业执照,实现异地发照。
(三)建立沟通机制
建立互联网沟通渠道。异地受理时,对于疑难问题要通 过互联网沟通渠道联系企业审批机关负责人,咨询有关事项。异地发照时,要在打照页面备注栏标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某区(县)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窗口,为某某企业办理异 地发照业务”,同时认真填写《外资企业营业执照通办通取 记录表》(见附件)备查,并通过互联网沟通渠道联系企业 审批机关负责人,告知为其辖区企业办理了异地发照业务的情况。
(四)营业执照交换与档案移交
定期组织空白营业执照交换。各单位在异地空白执照存 量不足时,及时向哈尔滨市开办企业专班反馈有关情况,由 哈尔滨市开办企业专班统计各单位使用情况,组织交换工作。异地受理外资企业设立申请完毕后,要及时将全部资料通过 EMS邮寄到审批机关归档,并将EMS编号填入《外资企业营业执照通办通取记录表》。
四、组织机构
为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建立改革工作推进小组。
牵头单位:哈尔滨市开办企业专班责任人:王建宇
合作单位:牡丹江市开办企业专班责任人:胥春燕
黑 河市开办企业专班责任人: 葛 霜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市本级外资审批窗口,责任人:于 波(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处副处长)。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外资审批窗口,责任人:丁忠铭(哈尔滨新区审批局登记科科长)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外资审批窗口,责任人:王佳彬(绥芬河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分局长)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外资审批窗口,责任人:高宇波(黑河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二级主任科员)
1.有关要求
(一)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提前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原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尽快实现改革目标。
(二)加强督导考核,提升服务水平。各相关单位要强 化企业开办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激励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强化督导考评,确保各项工 作全面落实。各合作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外资企业通办通取业务拓展至本辖区内相关区域。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企业开办流程的宣传普及,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