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质押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2-31 12:07

按照《民法典》,债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质押又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一种可让与的财产权,因此它可以成为权利质押的标的。属于担保方式中的权利质押。《民法典》第444条第1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