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还以为商标注册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不需要再花心思管理能用就行?但你可能还会遇得到一些小问题。
一、商标“撤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最常有的就是商标“撤三”,原则上,在商标注册后本意是需要商家使用的,如果注册后不进行使用,那就是在占用商标资源。对此,在商标法律中就有对应的一条规定,对于注册授权后的商标在三年内没有进行使用的,他人即可依法对该商标提出“撤三”申请,到那时,不管你的商标有多出名,结果都会一样。
如何避免被商标撤三,我们可以做哪些准备:
1、权利人所在地与商标注册地址不同时要及时申请地址变更,避免日后无法收到撤三文件,错过了答辩时间,导致失去了商标都不知情。
2、每年保留一些使用该商标的相关证据,比如:宣传广告、交易发票票据、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检测报告等。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三年内有使用该商标,就算接收官文再及时也是无力回天。
二、规范使用商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授权后,所注册商标图样与使用时的图样需一致,不得改变形状或颜色,也不得增加或减少,被商标局发现或遭他人举报,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严重的会导致商标被撤销。如果希望有所修改使用,那就得重新申请注册。
三、商标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授权后每十年一续,需要监控好商标的续展时间,如果超过了宽展期,即使你的商标名称有多出名都,会被注销,如果害怕自己监控比较麻烦,可找一家靠谱的代理机构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