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之一。在知识经济时代,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
要利用商标促进经济发展首先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有了好的法制环境才能推动企业进步、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因此,中国在改革开放伊始,就制定了商标法。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先后于1993年和2001年对商标法进行了两次修改,使得我国的商标法完全符合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经过20多年的商标法制建设,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
一、中国独具特色的商标行政保护制度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了适合国情、符合国际规则的商标法律制度和商标保护体系。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现实情况,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建立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双轨制”,就是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双轨制”。在大部分国家,遇到商标纠纷就要找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商标纠纷比较费时费力。在很多国家也有行政保护,但主要体现在海关的保护上。而在中国,我们有司法保护,同时在行政保护上,我们有海关的保护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保护。行政保护的特点就是行动迅速、程序简便、结案所需时间较短。一有投诉,可以马上出动,而且处理迅速。因此,这对中国而言是相当好的制度。全国各地都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遇到商标侵权纠纷需要尽快解决的时候,你就可以到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有管辖权。在中国,商标侵权案件的绝大部分(90%以上)都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
自1983年商标法实施以来,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查处了大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仅2001年至今年6月底,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管理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3.1万件,其中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4万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2件、犯罪嫌疑人388人。特别是2004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部署,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处,有效保护了中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二、中国对商标专用权的有效保护,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中国健全的商标法律制度和有效的商标保护体制,增强了外国投资人的信心,为中国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商标专用权的有效保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目前,在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180个,外商以多种形式在华设立研发机构,总数已超过600多家。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已有400多家在华投资,其中30多家设立了地区总部。1982年外国企业来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仅为1565件,到2004年则超过6万件 1982年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商标仅 1.3万件,2004年则达到了40.3万件。外国在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和注册量的增加,充分反映了外国企业对中国商标法律制度和商标保护工作的信心,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中国商标法律制度是成功的。
对商标专用权的有效保护,也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利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促使企业注重商品或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促进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20多年来,我们在不断发扬光.大如“同仁堂”、“全聚德”等一批传统老字号的同时,又创造了如“海尔”、“联想”等一批在国内驰名、在世界有影响的商标,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商标这一重要的知识产权,越来越为中国企业所重视,不但成为众多中国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而且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企业的商标使用率得到了空前的提高。1982年,中国企业的年申请注册商标仅1.7万件,2004年则达到了52.8万件。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尝到了使用商标的甜头,利用商标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商标对企业的促进就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而这也正是商标法的立法目的。
三、在新的发展时期,中国政府更加重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不断采取新的举措
近年来,中国经济迅猛、蓬勃发展,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彰显。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外商标纠纷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上升。这一方面是因为许多中国企业已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定牌加工,赚取低廉的加工费用,努力打出自己的商标走向世界;这势必会与在先利益者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国外的企业进一步看好中国广阔的市场和不断优化的投资环境、法制环境,愿意在中国进行投资、开展业务,而商标等知识产权已成为其参与市场搏击的核心竞争力,使其越发重视自己的商标权益。国内外企业进一步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积极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商标冲突自然增多。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人们的商标法律意识、政府的执法能力、法律体系的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商标恶意侵权的多有发生是商标纠纷存在的主要原因。因此,打击商标侵权、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内外贸易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政府深刻地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促进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需求,因此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知识产权已被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04年5月,国务院成立了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自2004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71万件,其中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40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商标犯罪嫌疑案件96件、犯罪嫌疑人82人。今年1月~9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巩固去年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1509万件,其中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4037件。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在积极引导企业战略性运用商标促进发展,并不断拓宽商标工作的领域。例如,近几年,许多地区在利用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促进经济发展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就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始终是政府最重视的问题。根据中国的国情,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力度,积极将知识产权工作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品牌农业,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商标和地理标志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针对中国农村家庭式的生产状况和一些个体农户没有能力自己注册商标的情况,不少地方创造出了“公司+商标+农户”的新模式,即龙头企业用统一的商标来组织农民生产销售。这种新模式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利用商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条成功之路。
尽管中国在利用商标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如同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样,中国的商标事业也处于初级阶段: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仍有待提高,企业的商标运用水平尚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政府对商标的管理能力也有待提高。
因此,作为中国商标主管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我们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加大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力度,为所有利用商标促进经济发展的权利人保驾护航,为中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5-12-9
作者:李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