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简称“标准”)。《标准》中给出了对“一般违法”这一概念的释名,即“本标准所称的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
反观《商标法》中规制的商标违法情形,主要有两类:一是侵犯特定当事人商标权的行为,其二就是《标准》所提到的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比如违反禁止性条款、某些领域必须要使用注册商标、不得在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等。换句话说,“一般违法”不是衡量违法情节轻重的概念,它是工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前身)对商标使用中出现的第二种商标使用当中的违法行为多年来的总称,一个统一的口径。
对于商标一般违法,虽然不比侵权、犯罪的行为恶劣,但如果不严格规范管理、规制,也会造成欺骗消费者、损害公共利益的结果。作为主管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实践中频出以及市场主体关心、热议的商标一般违法情形结合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进行了梳理归纳,特发布此《标准》,意在专事专办,有针对性地加强商标管理,强化商标执法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以期能够得到市场主体高度关注、足够重视,与国家的规制形成合力,促使市场主体规范使用和连续使用注册商标并积极维护注册商标显著性,实现和优化商标注册秩序、净化商标使用环境、防止商标侵权行为、有效制止市场主体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
《标准》中列举的以下几种一般违法行为,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
违反《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这些是商标代理实务过程中被经常问到的问题,尤其是前两种情形,对于一般诚信经营的商业主体来说,如果不引起重视,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以及注册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一枚商标的设计之初就已经为它规划好了使用商品、定位、广告宣传创意等等,只待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就能华丽亮相,万众瞩目。值得一提的是,一旦商标获得了注册(专用权),它就只能是它了,任何对它的“美容(如改变字体)”、“造型(如增加宣传、修饰语)”都可能构成注册商标使用一般违法。《标准》中第十八条给出了具体释明:
以下几种实务中出现的注册商标(左)与实际使用商标(右)不一致的情形就有可能引起商标执法部门的注意,被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就会撤销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
很多商标权利人对此不能理解,认为改名改地址是自身权利,不需要告知他人。其实道理很简单,就好比你在银行存了笔钱,你对这笔存款享有权利。突然有一天,你改头换面,而且没到银行更改个人信息备案,然后你到银行取钱,试想银行怎么可能让一个“陌生人”拿走属于你的存款呢。
以此类推,商标注册人名义是商标法保护的主体,商标注册人地址是商标管理机关进行商标管理和联系的必要信息,为能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当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时,应依法及时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以便在《商标注册薄》上进行备案登记。
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改变了自己的名称和/或地址,且没有向商标管理机关进行变更备案,结果会怎样?商标执法部门会发现商标使用者与商标权利人信息不匹配,进而引起不必要的工商查处,甚至可能会被撤销注册商标,影响商标权利人自身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商标注册后,如果连续三年未使用被他人提起不使用撤销申请,或者注册后被他人提起无效申请,后续的提供使用证据通知或无效答辩通知会邮寄给商标局备案的注册人地址,如果注册人自行更改注册人地址,而未向商标局备案,有可能会导致无法正常收到后续通知,造成最终商标无效。不仅如此,如果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使用过程中悄悄地改掉了自己的名称或地址,更有甚者,在注册商标使用伊始,用的就不是取得注册商标时使用的名称和地址,那么,该商标注册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产品、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将会使消费者找不到对应的侵权主体,维权之路困难重重,对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是对申请商标注册时存在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具体行为的列举,包括《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第十五条(代理人、代表人未经授权申请注册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商标等)、第三十二条(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等等。
本次出台的《标准》第三十三条则明确了商标执法部门查处上述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时,可以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商标注册违反《商标法》上述条款的生效决定或者裁定,并结合具体案情,作出处理。
比如2020年疫情期间,有企业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将公众知晓的敏感词汇“火神山”申请商标注册,之后被商标局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驳回,该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均受到商标执法部门名誉和经济方面的查处。
结合以上内容可知国家现在对于打击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
除以上几种一般违法行为外,《标准》中还详尽列举了其他商标不规范使用导致一般违法的情形,希望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能够通过此文对商标使用行为给予关注,切勿因一时的随意之举让自己陷入违法、违规、丧失商标权利、遭受经济损失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