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授权书怎么查真假?品牌授权委托书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25 22:33

品牌授权书怎么查真假

法律分析】:品牌授权书查真假方法如下:1、使用授权书编号到其总公司查询真假;2、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都有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发给的授权证书,在计量部门出具证书里都会有上级给的授权证书号,根据证书号可以上计量部门官网上查询真假;3、到当地的国家质检局检查真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品牌授权委托书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在我们遇到,需要在处理事务上使用委托书的次数愈发增多,你所见过的委托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品牌授权委托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品牌授权委托书1

  兹有____公司为____商标的持有者。

  现授权淘宝ID:____;店铺地址:____为我品牌在淘宝网/天猫商城上的分销商,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可以使用____商标进行品牌推广。

  店铺广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责任由该分销商承担。

  授权期限:20__年9月10日至9月11日。

  授权人:____

公司盖章/个人签字:

  20__年9月10日

品牌授权委托书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四季青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四季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四季青品牌授权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四季青”品牌。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品牌授权工作指导。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四季青”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被授权企业:(盖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品牌授权委托书3

  品牌使用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品牌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品牌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淘宝、拍拍、亚马逊等电子商务网站。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一、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十五、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十六、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十七、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十九、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二十一、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品牌授权委托书4

  甲方: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代理的“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的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代理的“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的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品牌。

  3.甲方有权力,也有义务参与乙方的品牌授权工作指导。

  4.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7.其它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 被授权企业:(盖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品牌授权委托书5

  兹有xx公司为xx商标的持有者。

  现授权淘宝ID:xx;店铺地址:xx为我品牌在淘宝网/天猫商城上的分销商,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可以使用xx商标进行品牌推广。

  店铺广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责任由该分销商承担。

  授权期限: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授权人:xx

公司盖章/个人签字:

  xx年x月x日

品牌授权委托书6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

  受托人:

  委托人是 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理对第 类 第 号

  商标进行如下“√”评审事宜: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案 □商标异议复审案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案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案

  受托人代理上述评审事宜的权限为: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规定的本案有关评审活动。委托人特别声明包括下列第 项权限:

  ① 承认对方评审请求

  ② 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

  ③ 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填写本委托书时请认真阅读背面的说明。

  附:

  商标代理组织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商标代理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后为有效。

  2、委托授权的商标代理权限未经特别声明的均为一般代理,即不包括商标代理组织代为①承认对方评审请求;②放弃或者变更评审请求;③撤回评审申请。如包括前述某项或多项权限,应在指定的空格内填写上述权限的相应序号;否则,视为不包括上述权限。

  3、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有关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栏目,并应在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4、商标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者解除商标代理关系的,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商标评审委员会。

  5、此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

品牌授权委托书7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申请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四、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六、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九、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八、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二、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十八、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品牌授权委托书8

  甲方: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代理“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代理“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品牌。

  3.甲方有权力,也有义务参与乙方品牌授权工作指导。

  4.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7.其它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 被授权企业:(盖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品牌授权委托书9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书是什么意思

品牌授权又称品牌许可,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或代理的商标或品牌等以 合同的形式 授予被授权者使用;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 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