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2022年度永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助
可以申报啦
哪些企业和个人可申报?
赶紧往下看详情!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永康市委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永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永康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第5项除外)开展下列工作的个人、工业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请在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工业企业
2.通过 PCT 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个人和工业企业
3.购买专利、商标保险的工业企业
4.利用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工业企业
5.2021至2022年期间代理本市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或代理本市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国外专利获得授权,两者授权量总和达20 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
6.通过司法途径在国外进行专利维权或专利侵权应对且胜诉的工业企业
二
申报材料
1.申报工业企业均需提供:《永康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申报个人均需提供:《永康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银行卡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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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除上述材料外,具体项目还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
(二)通过 PCT 获得国外专利授权:专利证书扫描件,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扫描件,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购买专利、商标保险:知识产权保险保单扫描件,保费发票扫描件。
(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利(商标)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其他与借款合同关联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形式)扫描件,专利(商标)质押登记凭证扫描件,借款借据扫描件,银行授信审批表扫描件,贷款还款(含本金、利息)凭证扫描件。
(五)代理发明专利或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国外专利获得授权:永康市专利代理机构落户奖励申报表和专利代理机构许可证(分支机构备案证明)扫描件,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清单和通过PCT获得国外专利授权清单、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扫描件。
(六)国外专利维权胜诉:专利维权及侵权应对胜诉的判决文书扫描件,专利维权及侵权诉讼应对相关代理费票据扫描件(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
申报程序
此次2022年度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全程通过网上进行,请在2023年3月31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传资料到永康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
其他事项
1.相关个人、工业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不得重复申报,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有权要求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拒不提交的,停止受理或审批其资助申请。
2.在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过程中,全面实行亩产效益和信用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1〕44 号 ))
3.有关项目申报未尽事宜,可咨询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龙川中路398号315室)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地址:龙川中路398号308室)。
咨询电话: 87139778、87139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