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以及我省、我市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相关要求,3月31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通知,决定从4月上旬至7月上旬,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
通知指出,此次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1.集中查处企业“关键少数”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对作为“关键少数”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未履行新安法赋予的七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依法查处。
2.集中查处未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违法行为。对企业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导致出现隐患且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以及未按规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依法查处。
3.集中查处企业安全教育方面的违法行为。着眼近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重点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到位、未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依法查处。
4.集中开展安责险执法检查。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原则,扎实推进企业安责险投保工作。集中开展安责险执法检查,要求年底前高危行业领域做到安责险全覆盖、全投保。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安责险投保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注重分级分类执法,要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将集中执法行动与服务企业以及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紧密结合,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要认真分析辖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不清的深层原因,要针对处罚较多的违法行为严肃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运用行政处罚、停产停业整顿、提请政府关闭等必要措施,对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发挥挂牌督办、向社会公告、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等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