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经查,部分企业资质不再符合相应标准条件且未能收到动态核查整改通知书。依据相关规定,现对动态核查整改通知书进行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整改期为自送达之日起90个工作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撤回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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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整改通知书企业名单及整改通知书
原标题:《【提示】这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限期整改公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