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优化开放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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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4 15:54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激励创新的重要保障,对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陕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强化基础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6.省知识产权局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

省知识产权局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

一、强化顶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活力不断迸发

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2021年,经省政府审定,省知识产权局、省发改委联合印发《陕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成为我省首部涵盖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专项规划。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成为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扩大对内对外高水平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提升。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8.2万件,同比增长21.8%;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0万件,同比增长17%;有效商标注册71.5万件,同比增长15.2%;有效地理标志商标15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6个,核准使用专用标志企业620家。2022年全省登记作品版权3.7万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公告165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42.3亿元。

二是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陕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陕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地方标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陕西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政策制度,为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政策制度保障。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到31家,各部门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省知识产权局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贸促会等相关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合作不断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协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纷纷成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幅增加,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形成职责分明、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陕西获批开展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得国家批准。富平柿饼等11个地理标志入选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汉中仙毫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获批开展全国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宝鸡眉县建成全国首家省级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全面加强。2022年,我省首次进入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优秀等次。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有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示范引领,健全工作机制,聚焦办案协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更加浓厚。

(一)高位部署、统筹联动,全方位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落地。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高位推动部署知识产权工作。定期召开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联动,加强跟踪问效和督查检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和强国建设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二)示范引领、试点带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创新。积极组织各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启动并实施陕西8个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推动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各示范、试点区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创建工作的有利条件,积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西安市等3个市、县(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县域及园区,宝鸡市等8个市、县(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县及园区。

(三)优化布局、强化机制,有序有力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检察院联合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的会议纪要》,联合组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人才队伍,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人才技术保障,进一步深化我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协同配合。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落实意见》,加强机制建设,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四)聚焦办案、强化协同,着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项工作部署,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活动,制定印发《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制定出台《陕西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程(试行)》,全年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28件,结案324件,获批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单位。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西安、汉中等市多起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成功进行司法确认,降低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提升了案件的处理效率。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范“12315”举报投诉办理。

(五)夯实基础,稳中求进,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省委组织部、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加强西北大学等高校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全省知识产权人才持续增加,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储备人才达到1400人,执业专利代理师人数达到490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工作,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论坛,发布2021年我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对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首次将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设区市宣传周重大活动纳入全省宣传周工作方案,形成整体化、特色化、层次化宣传态势,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三、加快建设支撑一流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年”活动安排,以《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陕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为契机,坚持改革驱动、质量引领,加强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严格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支撑,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加速推进《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和《陕西省专利条例》(修订)工作,推动修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探索建设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和登记平台。严格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大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和商标使用行为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监督检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建设。

(二)健全行政保护体系,持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制定印发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打击和治理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专利行政裁决人员的培养,着力提高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机制,加大跨区域、跨部门办案协作、标准对接和业务交流。根据办案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我省技术调查官队伍,发挥好技术调查官在行政裁决、司法办案中的重要作用。高质量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更好发挥保护中心在专利快速审查、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维权援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

(三)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基础工作和资源保障。利用好督导检查反馈机制,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推动各市区切实从基础性工作抓起,为知识产权工作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力。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工作,发布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四)构建创新示范体系,持续提升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做好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政策支持,聚焦深化改革,加大资源投入,积累一批经验、打造一批样板。继续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保护导向,突出部门协同配合,构建社会共治、协调联动的地理标志保护格局。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原则,研究出台配套的保护、管理、激励政策。加强政策引导、业务指导、资金人才支持和跟踪管理,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主体,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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