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子公司分拆上市,厦钨新能竟然没有独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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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0 15:51

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12月28日,科创板上市委将审议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钨新能”)的首发申请。

经济导报记者查阅该公司招股书(上会稿)发现,作为一家拟上市公司,厦钨新能竟然没有自己独立的商标,而其主要产品都是通过控股股东厦门钨业授权的两个商标实现销售的。而在国内A股市场,因为上市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商标出现纠纷的事例屡见不鲜,而对某些公司而言,商标也成为利益输送的重要渠道。

两个商标均为授权使用

厦钨新能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钴酸锂、镍钴锰三元材料等。公司前身为厦门钨业下属电池材料事业部,自2004年开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并于2016年12月新设公司独立运行,成为厦门钨业下属的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子公司。

招股书显示,厦钨新能并无自己独立的商标,其目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注册号为5705276、23093547的两项“图形+金鹭”“图形+XTC”注册商标,系公司的主要商标,该商标的所有权人为厦门钨业。

招股书表示,公司与厦门钨业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厦门钨业在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相关领域无偿许可公司长期排他使用上述商标。上述商标主要用于公司向客户交付锂离子电池材料时的外包装物标识以及公司宣传册等形象宣传用途。虽然厦门钨业长期授权公司使用上述商标,但若未来出现公司无法获得该等商标授权的情况,则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明确表示,上述商标系厦门钨业的主要标识,其注册的商品/服务的范围除公司主营业务之外,还包括厦门钨业的其他业务 ,且该商标在体现厦门钨业品牌形象、传承商标美誉度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厦门钨业并未将该商标投入公司 ,未来,公司仍将通过授权方式长期使用上述授权商标。

从上述表述中可以看出,由于上述两项商标为厦门钨业的主要标识,厦钨新能上市后取得商标所有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控股股东控制商标隐患颇大

主要商标被控股股东控制风险很大,例如当年国美强行并购三联商社后,才发现三联商标被三联商社原大股东控制,国美收购了一座“空城”。而媒体后来发现,黄光裕控制港股国美零售的手法竟然与当年的对手如出一辙。

关于控股股东控制上市公司商标问题,A股市场的张裕A比较典型。2019年3月6日,张裕A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监管函显示:2011年以来,张裕集团将注册商标授权你公司无偿使用,将申请专利授权你公司有偿或无偿使用。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你公司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许可使用合同。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余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你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你公司使用,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

为了杜绝上市后的隐患,不少市场人士呼吁,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就应该建立自己的商标体系。而对于大股东授权使用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应严格审查双方签订的合同,特别要注意有无禁止抵押、质押或不可撤销授权以及是否为独家授权等条款。

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仍待完善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除商标外,厦钨新能与厦门钨业还存在大额关联采购及销售,互相租赁对方厂房、仓库,拆借资金,资金集中管理、拆借票据、代收代付、锂电材料业务相关资产及人员划转等管理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厦钨新能合计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2.63万平方米,其中面积为1.1万平方米的1宗土地使用权暂登记在厦门钨业名下,正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的相关手续;公司合计拥有房产面积合计31.26万平方米,其中8项面积合计为10.97万平方米的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上述土地、房产最终能否及时、顺利办理相关不动产权属证书,也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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