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期届满的商标,选择续展还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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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5 19:17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商标的注册申请量和注册保有量数量逐年上升,恰逢2011-2012年的创业浪潮后第十年之际,越来越多的商标也进入了即将续展的阶段。然而,对于应当“直接办理续展还是以同样的名称重新申请”,一些持有人对此犹豫不决。

那么,针对快要到期的商标,是选择续展还是重新申请呢?

从办理周期上来看,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十年,一般六个月左右就可以拿到续展证明。而重新申请仍然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商标公告期等过程。整个周期一般需要十二个月左右,如果遇到商标驳回、商标异议等程序注册周期还将延长。

从风险对比上来看,商标续展只需要审查主体资格的要件,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只要材料齐全基本都会受理,所以通过率很高。而重新申请的审查标准更为严格,重新注册即便是完全相同的名字,即便当年能够得到核准,按照如今颁布的新《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也不一定能够再次注册下来。而即将过期的商标也将因未续展而被注销,将得不偿失。

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疑惑呢?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从成本考虑出发。确实,商标新注册申请的办理费用经过逐年下调,甚至比转让、续展都要便宜。虽然商标续展程序所需费用比注册成本高,但是商标是不断增值的。一个商标经过10年的使用与宣传,其本身应当具有一定的美誉度,价值是在增加的,相对商标本身的价值而言,办理续展所需的费用并不算高。并且,如果更换其他名字注册,推广宣传费用相较于之前的名字也会更高。

此外,对于注册满三年的商标,可能会面临他人提出的“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风险,而重新注册的商标在三年内则无法提起。可是,对于注册满五年以上的商标,除了驰名商标以外一般难以提出无效宣告。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有利有弊。

通过上述介绍不难看出,进行商标续展的优势会更大一些。当然,持有人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组合”方案。比如可选择“主商标”续展,“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重新申请等。亦或者是在原有的大类基础上,追加注册拓展业务的小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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