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动力源泉。在 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浙江省湖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盘点了一批全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李某明等人销售侵犯“罗莱家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12月,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有人兜售假冒“罗莱家纺”鹅绒被。经查,2020年10月期间,李某明等人以向抗疫医护人员捐赠物资的名义,销售假冒“罗莱家纺”的鹅绒被,涉案金额36万余元。2021年2月,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2021年7月,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德清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李某明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李某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某、湖州某科技咨询公司、北京某知识产权湖州分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1年,某代理公司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吴某、湖州某科技咨询公司、北京某知识产权湖州分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提起诉讼,同时向南浔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经查,吴某就职某代理公司客服经理期间,签订了《客服部员工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后吴某辞职,公司每月支付4200元作为履行保守商业秘密、遵守竞业禁止义务的对价。随后吴某入职湖州某科技咨询公司,利用掌握的原客户清单信息,与多家企业达成交易并获利。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三名当事人共同赔偿某代理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南浔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吴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湖州某文化用品公司、南浔某电子商务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公司与麦克米伦出版(中国)有限公司为《新标准英语》中小学系列教材的著作权人。2005年,麦克米伦公司授权外研社全权处理该系列教材侵权事宜。经外研社授权,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该系列教材的著作权及邻接权的普通许可并有权以自己名义维权。2019年起,湖州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南浔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涉案学习平板电脑内置APP“智慧课堂”含有案涉教材的下载链接,可下载26册《新标准英语》,且未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外研社公司、外研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湖州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南浔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与原告尚未起诉的两被告侵犯相同著作权的另一侵权产品一揽子调解解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
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2021年9月,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查办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过程中,发现涉案的五款产品外包装盒上都分别标注国家发明专利号。经查,标注的专利均属假冒专利。截至查获时,当事人共销售涉案产品236盒,销售金额14万余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属于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鉴于当事人属于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产品并能提供商品合法来源的情形,免于罚款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五款假冒专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4.11万元。
多家制衣企业制售侵犯鸿星尔克、李宁等民族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2021年8月,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制衣厂现场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内标有图片鸿星尔克商标的服装近千件,且无法提供该注册商标授权许可,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扣押相关商品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生产鸿星尔克服装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1万元。
依据该案线索,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共查处多家制衣企业侵犯鸿星尔克、李宁等民族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共20起,没收涉案产品6228件,共处罚款35万元。另移送公安机关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捣毁窝点3处。
陶某霞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2021年5月初,安吉县公安局依托“潘警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室”,巡查发现有人在网上售卖价格低廉的“安吉白茶”。经查,2019年至2021年5月期间,陶某霞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联系多家公司定制印有“安吉白茶”等商标的包装袋共318万件。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印有“安吉白茶”等注册商标的包装袋3.7万余件,其余侵权包装袋均已出售。2021年10月,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派员代表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4月,德清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3被告单位罚金两万元至八万元不等,判处陶某霞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18万元不等,适用缓刑并禁止7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及食品包装、生产销售的相关活动。
李某荣、马某利、长兴某机械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李某荣原系浙江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工程师,离职时擅自复制该公司已注册登记的蓄电池全自动包片配组机控制系统软件并带离。2018年至2019年7月,李某荣、马某利二人未经同意,使用复制的系统软件烧录控制板后予以销售,销售的控制板共计210块,约90万元。经鉴定,二人烧录在控制板上的系统软件与浙江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系统软件基本相同,系同一软件的不同版本,构成复制关系。案发后,长兴某机械公司赔偿被害公司损失并取得谅解。2021年8月,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2月,德清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荣、马某利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两年,并处罚金18万元。
湖州市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口侵犯迪士尼商标权货物案
2021年4月,湖州市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湖州海关驻德清办事处申报出口儿童项链1560条。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货物有明显的迪士尼相关商标标识。经查,当事人无法出具知识产权人的授权生产、出口凭证。湖州海关向迪士尼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发送《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经确认,该批货物未经迪士尼公司授权,属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当事人出口的儿童项链上使用的图形商标未经权利人许可,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已经构成出口侵犯他人权利类型货物的行为。决定没收该批货物并处罚款2340元,并按相关规定对该1560条侵权儿童项链作销毁处理。
安吉某茶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
2021年国庆期间,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络巡查发现安吉某茶室疑似提供盗版影片点播服务。现场检查发现该茶室通过点播系统,为消费者提供《长津湖》《我和我的父辈》等热映影片的点播服务,且影片的画质模糊抖动,初步判定为影院盗摄枪片。经查,当事人擅自从境外盗版电影网站下载影片枪版资源,供消费者点播。其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电影宣传内容和侵权作品,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其处罚款5000元。
冯某合同诈骗案
2018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冯某注册成立两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并冒用政府名义,以帮助申报专利、科技型企业为由,诱使企业签订项目申报合同或协议。在企业支付服务费用后或置之不理,或制作假备案通知书、假专利证书等材料给企业,骗取费用。截至2021年3月,冯某共对217家企业实施诈骗,金额151万余元。2021年9月,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冯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4日,长兴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来源:湖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