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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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6 14:5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湖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和株洲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制造名城、幸福株洲”工作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发力,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计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中部地区前列,基本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更优。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机制更加优化,管理机构职能、权责、监管更加协同顺畅;部门分工配合更加密切;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协同联动更加紧密。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高。知识产权结构和布局全面优化,高质量产出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增量提质,在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产业集群等优势产业形成一批“卡脖子”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基本消除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更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设计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和重点工程成效显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共治力度不断增强,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更好。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工作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顺畅。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产业数量明显增加,知识产权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推动力,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增强。

——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更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量质并举,基本建成省、市、县公共服务网络。园区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取得成效。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利用更加充分。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三方服务质量更优。

——知识产权人才配置更全。多元化、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灵活有效,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总监、法务人、工程师等专业人才队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际化高端人才的培养引进取得重要突破。

2.具体目标(预期性):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创造

 

1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6

 

12

 

2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件)

 

103

 

120

 

3

 

拥有注册商标数量

 

40552

 

60000

 

4

 

累计马德里商标注册数量

 

43

 

48

 

保护

 

5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81

 

85

 

6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85%以上

 

7

 

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100%

 

 

运用

 

8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15%

 

9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亿元)

 

1.8

 

3

 

10

 

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7.5%

 

 

二、完善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

(一)贯彻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执行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株洲市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数据算法、人工智能、互联网、基因技术等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的保护,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操作规程,健全知识产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引导国有知识产权权利人改革职务发明的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

(二)完善知识产权强市政策。制定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修订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措施。研究知识产权强县、强企、强园建设的政策措施,扩大试点示范工作影响力,形成具有“株洲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完善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适应的引导政策,将政策导向重点落在强化保护、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和海外维权上,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投融资、贸易、人才等政策的深度融合。

(三)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市深度合作机制,争取国省更多支持,争取省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服务株洲优势产业。建立市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部门与市直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加强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设,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监管专兼职人员。加大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整合力度,构建机构内部融合工作机制。支持市场主体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组织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商标品牌节、网络版权保护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级论坛或节会,全年性投放户外公益广告。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传播,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多角度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倡导创新文化,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厚植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

三、加速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五)完善高质量创造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取消专利申请资金政策,加大对中国专利奖、湖南专利奖的奖励,完善高价值专利认定与评估制度,出台激励高价值创造的政策措施,将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作为职称晋升、绩效评估、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等政策的重要指标。

(六)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调查机制,开展专利产业增加值核算统计与发布,探索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以产业链为抓手助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的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产业集群。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规划,遴选培育一批专利数量密集、价值高、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七)培育商标知名品牌。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引导、支持出口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品牌国际化。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加强马德里商标等国际注册指导,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挖掘株洲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打造炎陵黄桃、白关丝瓜、湘赣红等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八)培育精品版权。加强对企业作品登记的指导服务。探索建立对优秀版权作品创作、登记补助或奖励制度,加大优秀版权作品创作扶持力度,鼓励开展校企合作打造一批精品版权。

(九)培育优良新品种。积极扶持植物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探索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机制,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增加农业科技评价中知识产权指标权重。

四、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十)加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综合运用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强制措施、失信人黑名单、刑事制裁等司法打击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配套标准,加强量刑建议指导和抗诉指导。

(十一)加强行政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铁拳”“剑网”“昆仑”“龙腾”“蓝天”等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顶格处罚。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统一协调、跨区域协作、案件分流和程序分类、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等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和“信用株洲”平台公示,净化消费市场。

(十二)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建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重大案件查办和信息互通共享三项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一致,推进通报咨询、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立案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监督问责机制,推动解决知识产权案件执行难问题。

(十三)健全协同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实现多元预防、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建设,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编制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加大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培训力度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充实和完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制度。

五、推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十四)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大力培育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力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人才队伍,出台有关运营机构和行业的管理规则,强化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引导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共建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鼓励企业通过市场方式收获知识产权的价值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政府、金融、投资、企业、担保机构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建设

(十五)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聚焦3+2+2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引导头部企业开展重点产品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预警、市场调研工作,鼓励企业提升专利情报运用。引导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支持企业主动介入国际分工,在境外申请注册商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建设等,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推动我市优势及重点产业建立专利战略联盟建设,引导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导航决策机制,探索实施知识产权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制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

(十六)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实效。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产业化,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知识产权项目落地实施,推动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出口。实施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市场主体参与知识产权涉农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大知识产权高水平供给

(十七)加强公共服务供给。依托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共享融合,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在工业园区建设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在市民中心建设维权援助中心和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在现有市级公证机构、仲裁机构设立服务窗口,增强知识产权公共咨询服务能力,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推进“长株潭”三市知识产权共享合作,搭建高校知识产权转化机构,推动三市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跨区域落地转化。

(十八)优化信息资源供给。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开展信息传播和利用能力培训,建立企业专题数据库。探索建立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鼓励信息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标准化建设。促进株洲与其它先进地区的高水平合作,吸引专业化运营机构服务株洲优质企业走向全球,导入国际平台的优势能力、资源要素服务于株洲地方重点产业。

(十九)强化海外维权供给。定期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对接交流。建立涉外案件清单库,进行跟踪监测和研究,适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制定企业维权指引,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提升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在我市举办的轨道交通、通用航空、陶瓷、服饰等国际性展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对“走出去”有影响的涉外案件或者侵权预警项目,给予专项补助。

(二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1-2家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的知识产权增值服务。完善服务质量标准和职业胜任评价机制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七、培育知识产权高品质人才

(二十一)营造人才发展环境。鼓励企事业单位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和薪酬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定工作,将相关专业人才纳入职称评定范围。建立知识产权优秀人才信息库、专家库,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加强学科建设,开设知识产权实务课程,夯实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选拔培训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青年创业指导。

(二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培训。构建政府部门、高校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多元教育培训组织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和专家团队开展“以案说法”等研讨活动。加大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以及技术调查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的使用和培养力度,选派优秀骨干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或境外培训学习。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湖南工业大学及省内高校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方向的研究生科研选题与科学研究。推进政产学研用合作,优化知识产权专业培训。

(二十三)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开发一批知识产权精品课程,加强党校和行政学院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培训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助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普及教育。推动知识产权进社区学校,增强全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知识产权专家、志愿者进校园,促进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校创新实践活动相融合。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程,普及青少年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八、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召集人的作用,健全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市、县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纳入预算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十六)严格监测评估。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纳入相关工作评价,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体系,在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对知识产权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限期整改、追责问责。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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