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注册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和办理流程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1-13 03:22

一、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和办理程序大体上如下:

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2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4

二、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

般要经以下步骤:

滴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第

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公司变更为集团公司的好处

1、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与有关企业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年产值一般要超过1个亿。好处是“公司升级了,名声大了,相关福利待遇升高了,集团工人工资提高了等”,不好的地方是“税收方面也会增加”等。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